TGRX-678B CR-ABL变构抑制剂二线及以上新型抑制剂白血病 二期临床研究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三代及以上TKI失败或不耐受加速期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
  • 用药方案: TGRX-678片单药空腹口服
  • 开展地区: 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北,广东

以下整理该项目的研究要点,供受试者及家属参考。

药品简介

TGRX-678是由深圳市塔吉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研发的一款口服小分子靶向药,属于第四代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该药主要针对既往接受过多种TKI医治失败或不耐受的慢性髓性白血病(CML)受试者,特别是对普纳替尼或阿思尼布耐药的受试者。目前该药已在中国进入III期临床研究阶段,并已获得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授予的突破性医治品种认定,旨在为耐药CML受试者提交新的医治选择。

药物机制

TGRX-678是一种变构抑制剂(STAMP抑制剂),其作用机制与传统的ATP竞争性抑制剂不同。它通过特异性结合BCR-ABL1蛋白的肉豆蔻酰口袋(STAMP位点),诱导激酶构象发生改变,从而抑制其活性。这种机制使其能够有效克服由ATP结合位点突变(如T315I突变)引起的耐药问题。此外,临床前研究显示TGRX-678具有良好的血脑屏障穿透能力,有望用于医治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


试验概要资料
登记号:CTR20241956
药物名称:TGRX-678片
适应症:复发难治性加速期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二线及以上)

给药方案说明
单臂试验
II期

受试者权益
1. 不收取费用使用试验药物
2. 不收取费用相关检查
3. 专业医师全程指导
4. 交通及误工补助
5. 获得前沿医治方案

试验概要资料
登记号:CTR20241956
药物名称:TGRX-678片
适应症:复发难治性加速期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二线及以上)

给药方案说明
单臂试验
II期

受试者权益
1. 不收取费用使用试验药物
2. 不收取费用相关检查
3. 专业医师全程指导
4. 交通及误工补助
5. 获得前沿医治方案

关键入选条件
✅ 年龄18周岁及以上
❌ 既往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
✅ 三代TKI医治耐药或不耐受CML-AP
✅ 器官功能及血液指标达标
❌ 近5年合并其他恶性肿瘤
入组条件
通用入组条件
1.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 筛选时受试者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性别不限。
3. 经第三代TKI医治后耐药或不耐受的CML-AP受试者:队列1:CML-AP且不伴T315I突变要求至少接受过第一代、第二代和第三代TKI。队列2:CML-AP且伴T315I突变受试者要求T315I突变后接受过奥雷巴替尼或泊那替尼或其他对T315I突变敏感的TKI医治。
4. 按照ELN 2020的诊断标准确定为加速期CML受试者。
5.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的表现状态≤2。
6. 最低预期寿命≥3个月。
7. 必需满足下列血液学指标,要求检测前14天内未经过输血或任何血液制品、未使用细胞因子:血红蛋白≥60 g/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血小板≥100×109/L。
8. 良好的肾功能,定义为血清肌酸酐<1.5正常上限。
9. 良好的肝功能,定义为:总胆红素<1.5×ULN;丙氨酸转氨酶和天冬氨酸转氨酶<2.5×ULN,肝脏受白血病影响则<5×ULN。
10. 良好的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1.5×ULN;国际标准化比率<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ULN。
11. 正常的胰腺功能,定义为脂肪酶和淀粉酶<1.5×ULN。
12. 经心电图评估筛查结果表明正常的QTc间隔,男性≤450ms,女性≤470ms。
13. 筛选期妊娠检查阴性(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14. 同意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及其性伴侣使用有效的避孕方式。

剔除条件
1. 试验药物首次给药之前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TKI医治,相关非血液学AEs未恢复至1级或以下。
2. 规定时间内接受过其他抗肿瘤医治。
3. 须同时使用免疫抑制剂医治(短期小剂量皮质类固醇除外)。
4. 筛选期1个月内服用过与尖端扭转性心动过速相关的药物。
5. 合并使用可能与研究药物有相互作用的药物。
6. 曾接受过自体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者。
7.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受试者。
8. 已达到主要血液学反应的CML加速期受试者。
9. 既往曾进展为BP的CML-AP受试者。
10. 有明显或未经控制的心血管疾病。
11. 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或需服用可能延长QT间期药物。
12. 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服用有明确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
13. 患有与CML无关的严重出血性疾病。
14. 既往使用TKI医治中出现严重心血管疾病。
15. 首次给药前3年内有胰腺炎病史或酗酒史。
16. 有不受控制的高甘油三酯血症。
17. 有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
18. 过去5年中患有另一种原发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等除外)。
19.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大手术。
20. 存在活动性感染,包括梅毒、HIV、HBV、HCV感染。
21. 研究者或医学监查人员认为不适合参与本试验。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上海、广东、江苏、天津、辽宁、北京、湖北、河南、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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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shiyao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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