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2009 实体瘤 一期临床研究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实体瘤
  • 用药方案: CS2009单药,分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队列给药
  • 开展地区: 北京,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四川

以下整理该项目的研究要点,供受试者及家属参考。

药品简介
CS2009:PD-1/VEGFA/CTLA-4的三特异性抗体。

试验概要资料
试验分期:I期
试验名称:一项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评价CS2009(靶向PD-1/VEGFA/CTLA-4的三特异性抗体)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I期、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研究


给药方案说明
试验组:CS2009单药,分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队列给药
研究阶段:I期

受试者权益
1. 不收取费用提交试验相关药物及检查
2. 交通及营养补贴
3. 专业医护团队全程管理
4. 及时获取最新医治方案
5.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试验概要资料
试验分期:I期
试验名称:一项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评价CS2009(靶向PD-1/VEGFA/CTLA-4的三特异性抗体)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I期、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研究


给药方案说明
试验组:CS2009单药,分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队列给药
研究阶段:I期

受试者权益
1. 不收取费用提交试验相关药物及检查
2. 交通及营养补贴
3. 专业医护团队全程管理
4. 及时获取最新医治方案
5.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药理作用机理
CS2009是一款PD-1/VEGFA/CTLA-4的三特异性抗体,通过同时阻断PD-1、VEGFA和CTLA-4三条关键通路,解除免疫抑制、抑制肿瘤血管生成,从而发挥协同抗肿瘤作用。

关键入选条件
✅ 签署ICF,年龄≥18岁,性别不限
✅ 至少存在一处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 排除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 经组织学/细胞学证实的驱动基因阳性、PD-L1阳性初治非小细胞肺癌
❌ 排除既往接受过免疫医治或靶向医治的受试者
入组条件
通用入组条件(第1部分和第2部分)
1. 本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名并注明日期,表明受试者在进行任何不同于受试者常规护理的特定研究程序之前已知悉本研究的所有相关事项
2. 受试者能够遵守规定的访视、医治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程序
3. 受试者必须符合当前年龄≥18岁
4. 经病理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晚期实体瘤,具体包括:非小细胞肺癌(NSCLC)、小细胞肺癌(SCLC)、胃癌、食管鳞状细胞癌(ESCC)、肝细胞癌(HCC)、胆管癌(CC)、结直肠癌(CRC)、胃癌(GC)、胰腺癌(PC)、卵巢癌(OC)、子宫内膜癌(EC)、三阴性乳腺癌(TNBC)、头颈部鳞状细胞癌(HNSCC)、黑色素瘤(MM)等实体瘤
5. 对于非小细胞肺癌队列:驱动基因阳性,PD-L1阳性,初治的非小细胞肺癌,且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符合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第9版分期标准,PD-L1表达阳性(TPS≥1%),且无已知的其他驱动基因突变,包括但不限于EGFR敏感突变、ALK重排、ROS1融合或RET突变
6. 至少有一个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7. 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分
8. 预期生存期≥3个月
9. 有充足的器官功能,符合以下实验室检查标准:
•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PLT)≥100×10^9/L,血红蛋白(Hb)≥90g/L
• 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肝转移或肝癌可≤5×ULN)
• 肾功能: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
•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10.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妊娠试验阴性,且同意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剔除条件
1. 既往接受过免疫医治或靶向医治,包括抗PD-1/PD-L1抗体、抗CTLA-4抗体、抗VEGFR抗体等
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抗肿瘤医治,包括化疗、放疗、免疫医治、靶向医治等,除外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在首次接受试验药物前6周内使用;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在首次接受试验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使用;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产品在首次接受试验药物前2周内使用
3.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或出现过严重外伤,或须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既往抗肿瘤医治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NCI-CTCAE 5.0等级评价≤1级,除外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稳定的甲状腺激素替代医治
5.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NYHA心功能分级≥II级;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有症状的且须医治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QTc间期(男性)>450ms,(女性)>470ms;高血压病且经降压药物医治未获良好控制
6. 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癫痫发作,或有颅内出血或颅内压增高的证据
7. 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须静脉抗感染医治;活动性乙型肝炎(HBV DNA>检测下限),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梅毒抗体检测阳性且滴度提示感染处于活动期
8. HIV感染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器官、骨髓移植史(免疫移植除外)
9. 已知对试验药物或其辅料过敏的受试者
10.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1. 研究者或其指定的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与本临床研究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四川、吉林、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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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shiyao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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