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临床试验现场的最终责任人被明确。以下是患者最需要了解的部分。
新规什么时候施行的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新修订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2026 年修订)正式施行。
责任主体变了
新规明确,临床试验的主要研究者(英文缩写 PI,Principal Investigator)是临床试验现场的最终责任人,其角色由过去的「项目执行者」转变为「最终责任人」。
「最终责任」意味着什么
根据新规,主要研究者对临床试验参与者的权益与安全承担最终责任;临床试验决策、关键确认,以及向伦理审查委员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申办者提交正式报告,均应由其主要负责。
哪些事情不能授权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李海燕介绍,有些环节不能授权,包括向伦理委员会的报告、临床试验设计,以及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签字。
严重不良事件要立即报告
按照新规,参与者出现严重不良事件(英文缩写 SAE)时,主要研究者应在获知后立即向申办者和伦理委员会书面报告,随后及时提供随访报告。
「红线」和「方法」分开了
国家药监局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副主任崔浩表示,新版 GCP 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厘清了「红线」和「方法」的关系:参与者安全与数据可靠性是底线、是红线;具体操作则可以结合试验特点灵活安排,不搞「一刀切」。
主要研究者需要什么能力
国家癌症中心药物临床试验中心主任医师李宁表示,临床研究的主要研究者一般应是所在学科领域的带头人,须熟悉临床研究规范、具备组织实施能力,最重要的是具备处置和防范不良反应与风险的能力。
对参与者意味着什么
新版规范同时把「受试者」表述调整为「试验参与者」,强调参与者的自主主体地位;试验参与者任何时候都可以无条件退出临床试验,不需要说明理由。
小结
玉湖临研按瘤种与慢病方向整理项目库,供患者检索参考。

